2021年7月30日,英國發布G/TBT/N/GBR/40號通報,公布了《2021年電動汽車(智能充電樁)法規》,強制要求在英國銷售或安裝的私人電動汽車(EV)充電樁必須具備智能功能,并滿足最低的設備要求。該法規一旦生效,任何人都不得在英國銷售、提供或宣傳銷售不符合要求的充電樁。
該項法規草案曾于3月通過G/TBT/N/GBR/38號通報征求過意見。英國表示在評議期內并未收到意見,因此7月此項通報正式公布該法規,并擬于2022年年末前完全生效。
該法規中提出了充電樁需滿足的智能、電力供應商互操作性、安全、測量系統、非高峰期充電等要求(重點摘要見表1)。
表1 充電樁需滿足的要求
| 要求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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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功能 |
能夠通過通信網絡發送和接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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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對所接收的信號或其他信息做出反應,即:(1)增加或減少流經充電樁的電力比率;(2)改變流經充電樁電力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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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樁的配置必須使其在停止與通信網絡連接的情況下,仍然能夠為電動汽車充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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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供應商互操作性 |
充電樁的配置不得使其在其所有者更換電力供應商時不再具有智能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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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
充電樁的配置必須使其不允許相關人員進行可能導致對人身安全和健康造成風險的特定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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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系統 |
充電樁的配置必須使其在每次運行時,都能測量或計算出: (1)它輸入或輸出的電量(視情況而定),這種測量或計算應以瓦特/小時或千瓦/小時為單位;以及 (2)它輸入或輸出電力的時間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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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樁的配置必須能夠使其所有者能夠查看以下信息: (1)在過去12個月內被用于輸入或輸出電力的任何場合; (2)過去12個月內的任何月份; (3)前12個月的所有時間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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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峰期充電 |
充電點的配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它包含了高峰時段之外的預先設定的默認充電時間。 (2)在第一次使用時,其所有者有機會: ——接受預先設定的默認充電時間; ——取消預先設定的默認充電時間;或 ——設置不同的默認充電時間。 (3)在首次使用后的任何時候,其所有者可以: ——改變或取消默認的充電時間,如果這些時間是有效的; ——設置默認的充電時間,如果沒有生效。 注:“高峰時段”是指工作日的上午8點至11點,以及工作日的下午4點至10點 |
英國也將交通工具的低碳化作為實現到2050年將所有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凈值目標的重要一步。2020年,英國政府宣布了一個加速的、分兩階段實行的措施來結束新的汽油和柴油汽車銷售,將其淘汰日期提前到了2030年,指出計劃從2035年開始,所有新的汽車和貨車的尾氣排放將完全為零。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其電力系統需要能夠滿足電動汽車對電力的需求。對電動汽車充電樁的升級和完善可以使其電力系統更智能、更靈活。